中新网济南7月2日电 2026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辖内监管分局持续强化银行业合规监管,先后向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及威海、潍坊等地市级分支机构开出数张罚单,区域内交通银行机构累计罚款金额248.05万元(人民币,下同),多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梳理2026年以来的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布《鲁银罚决字〔202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本部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174.2万元,这也是今年上半年山东辖区交通银行体系金额最高的单笔罚单。
上述罚单列明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存在九项违法违规行为,问题覆盖面广,成为典型的综合性合规处罚案例,具体包含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银行账户管理不合规、数据安全管理履职缺位、人民币流通管理违规、违规占压财政资金、信用信息提供管理不规范,以及三项核心反洗钱履职缺陷,分别为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及时上报可疑交易、为身份不明客户办理金融交易服务。
紧随省分行之后,交通银行威海分行在2026年3月收到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罚单(威银罚决字〔2026〕1号),被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罚款38.85万元。梳理违规事由可见,威海分行六项违规问题与省分行高度重合,同样涉及账户管理、收单业务、人民币流通、财政资金占用、征信管理、反洗钱客户尽调等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和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在新形势下,反洗钱工作范围逐步拓展至更广泛、更敏感的领域,涉及经济金融、法律、政治、外交、军事等多个方面。
业内人士称,中国颁布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核心义务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等,充分发挥反洗钱义务主体在国家预防和控制洗钱中的作用。此次大额处罚直指省级分行条线管理薄弱问题,反洗钱三道防线执行失效是本次处罚的重要诱因,叠加国库资金管理、数据治理等共性问题,或反映出总行对山东区域内控统筹管理存在短板。
不同于央行侧重基础运营合规的处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在2026年5月针对信贷风控开出罚单,交通银行潍坊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5万元,同时实行严格双罚制,时任该行零售信贷业务部(消费金融部)总经理宋海波被单独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除机构处罚外,2026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开出重磅个人惩戒罚单,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原副行长匡明因受贿罪,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5年,成为上半年山东交行体系惩戒力度最强的从业人员处罚案例。此番长期行业禁业,体现出监管部门对银行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也敲响了银行业关键岗位廉洁从业的警钟。
当前,金融强监管态势持续深化,监管部门以罚促改、以罚促规的导向清晰,银行业机构合规内控建设已成为经营发展的底线要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