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华保险因关联交易违规、资金占用问题收到警示函
2026年07月04日 16:17 来源:中新网山东

  山东证监局近期对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尹生、李志强、于海萍分别出具警示函。(山东证监局网站截图)

  中新网山东新闻7月4日电(记者 杨兵)记者4日从山东证监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日对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尹生、李志强、于海萍分别出具警示函。

  据监管文书披露,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华保险”)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期间,公司多次向关联方山东润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润华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日资金占用最高余额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二是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润华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等发生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共887.46万元。上述事项该公司均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证监局依据证券监管相关规定,对润华保险及董事长尹生、总经理李志强、财务负责人兼董秘于海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企查查信息显示,润华保险2004年由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润华集团”)出资设立,长期作为润华集团配套汽车产业链的保险中介全资子公司,后股权划转至集团全资平台润华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是润华体系核心金融业务板块。2026年6月完成股权调整后,润华集团法人主体不再持有润华保险股份;两家企业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栾涛,属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润华保险主要承载润华系汽车配套保险中介业务。

  此次警示函所涉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方,均隶属润华集团产业体系内企业。

  据悉,润华保险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润华保险,证券代码:839373,2016年10月14日正式挂牌。该公司此前已披露终止挂牌相关计划,股票自2026年7月1日起停牌,目前尚未复牌。(完)

编辑:赵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