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东新闻1月4日电(张倩)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肆意辱骂他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近日,烟台市牟平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侮辱案件,违法嫌疑人曲某飞因长期发布辱骂视频攻击他人,且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悔改,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2024年1月起,曲某飞为发泄个人情绪,在某短视频平台持续发布20余条针对受害人的视频,内容充斥粗俗辱骂言论,对受害人造成严重困扰。同年3月,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胜诉,但法院的生效判决并未让曲某飞收敛,其继续发布攻击性内容,严重损害受害人社会声誉。
2025年11月30日,受害人向牟平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警。警方接报后当日立案,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经查实曲某飞在信息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鉴于其辱骂行为持续时间长、次数多,且拒不悔改,属情节较重情形,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决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