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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汇各方资源 聚力融合发展 鲁台经济合作成果丰硕
2022年09月02日 16:35 来源:中新网山东

  近年来,山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全面落实中央对台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科学识变、主动求变,攻坚克难、精准施策,有效克服疫情影响,鲁台经济合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聚力融合发展,鲁台经贸合作成果丰硕。聚焦山东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聚力对接台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健康及生命科学、现代农业、现代金融等优势产业,大力开展对台“双招双引”,持续深化鲁台经贸合作。三年来,新批台资项目515个,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20个、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57个,实际使用台资30亿美元,86家台资企业增资15亿美元。截至2022年6月,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9581个,实际使用台资296.5亿美元。

  打造高端平台,对台经济工作创新力不断提升。坚持高位推进,服务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批复在济南设立全国第一个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在国台办指导下,创新鲁台经贸洽谈会办会模式,三年来,连续举办海峡两岸农业论坛,与两岸企业家峰会、全国台企联加强合作,创新举办两岸新旧动能转换高峰论坛、深化鲁台合作推进会、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推进会、“台资企业拓内销”线上推介对接会等活动,两岸700多家台资企业、5000多名台商线下线上参加,助推台资企业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落实同等待遇,台商台企归属感不断增强。贯彻“两岸一家亲”理念,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山东发展机遇,精准有效落实“31条”“26条”“11条”“农林22条”和山东“56条”等惠台政策措施,出台《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26条措施”办事指南、《山东省贯彻落实“农林22条”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指导、督导各市抓紧落实,省及各市推出1141条具体措施,授予108名台商“创业齐鲁·乐在山东”纪念牌,推荐2名台商获评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台商台企归属感、获得感不断增强,积极回馈社会,踊跃捐款捐物助力疫情防控、帮助贫困家庭贫困学子,累计金额2700多万元人民币。

  聚焦急难愁盼,涉台服务精准扎实。坚持为台商台企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回应台商关切,统筹抓好台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到“政策上门、服务下沉”,广泛开展“三进”“三送”“四个一”行动、“六全”活动,开展“化解涉台重大纠纷行动”,积极解决台商投诉,精准扎实服务台企台商台协,为台资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财政支持33亿元,为台资企业减免税费3.7亿元,协助企业解决用工3350人,化解涉台纠纷280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