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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清一女子辱骂民警暴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行拘
2022年03月01日 18:02 来源:中新网山东

  中新网山东新闻3月1日电 近年来,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妨碍民警执行公务案件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少数市民法制观念淡薄。近期,在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万德派出所,就发生一起暴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案件。

  王某杰因情感问题到长清区万德街道大王庄村男友家讨要说法时,与男友家人发生纠纷,万德派出所接报警后到现场处置。期间,王某杰拒不配合并且辱骂民警,民警遂强制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在派出所内,王某杰态度十分恶劣,拒绝配合工作,在民警通知其家属后,又与其姐姐在所内发生争执。面对其恶劣的态度,民警依旧耐心地与其沟通,但王某杰仍旧无理取闹,辱骂民警,用脚踢办公桌椅、摔砸民警为其提供的奶茶、测温枪、办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物品,严重影响了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法制民警提前介入,指导办案,最终,王某杰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在这里,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配合、支持民警执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如对民警执法有疑问、有异议,请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部门咨询、反映。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袭警包括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手段,对人民警察的人身进行攻击;或者使用打砸、毁坏、抢夺人民警察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设备,对人民警察的人身进行攻击等情形。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履职的警务辅助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向公众强调和宣示:民警的执法行为代表着国家,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公安机关将始终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查处侵权案件,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