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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39个集体、68名个人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
2022年06月08日 09:44 来源:中新网山东

  山东公安39个集体、68名个人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

说明:图为发布会现场。
说明:图为发布会现场。

  中新网山东新闻6月7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五年来山东公安工作成效、公安队伍建设及受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表彰等情况。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海防介绍说,在这次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山东省有39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表彰,是受表彰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

  王海防称,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陆琛等8名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昌乐县公安局等4个县级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局”,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桥派出所等25个基层单位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杆石桥派出所一级警长齐照明等48名民警被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10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指导员魏艳等12名民警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山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表示,五年来,山东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与2017年相比,2021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分别下降36.9%、32.8%,刑事立案、八类暴力案件分别下降12.1%、22.8%,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6%、7.7%,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屡创新高,连年位列各行业第一。

  范华平指出,山东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共侦办涉黑案件242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97起,主要战果居全国前列;去年以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侦办涉黑案件13起、恶势力集团案件65起,省公安厅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三年攻坚战,破获电诈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案件4.3万起,止付资金576.4亿元,“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全国最高,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团圆”行动找回失踪被拐人员446人,帮助192个家庭重新团圆。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省禁毒形势持续向好。

  范华平表示,山东公安机关推动“两个大抓、再抓三年”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收官,警力下沉的机制和态势得到有效巩固,创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0个、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50个。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出台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系列工作意见,深化“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建设,全省配备专职指挥长725人,20人以上派出所全部推行“一室两队”改革,警务实战效能有效提升。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宣传英模事迹,山东公安队伍中涌现出张保国、付绍刚、孙武兴、李弦、李涌等一批公安先进典型,开展‘凝聚公安力量、奋进百年梦想’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展现山东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范华平称,2017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涌现出827个二等功以上集体、2402名二等功以上先进个人和45名英雄模范,54名民警、33名辅警为党和人民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