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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发布
2022年06月06日 09:43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

  6月6日上午,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济南举办“防控化解企业风险,服务营商环境,助力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山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19年9月7日成立,主要开展破产管理人制度政策和法律事务的调查研究,拟定破产管理人的执业准则规则,举办业务培训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等。截至今年5月31日,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共有单位会员179家、个人会员68人。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共办理各类破产案件6267件,化解不良资产约700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约1300亿元,切断担保圈债务额约4300亿元,安置企业职工约18.5万人。其中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参与办理了中鲁建筑、琴通路桥、颐兴医疗器械、万鑫轮胎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有效推动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连祥介绍,企业破产不仅包括法律事务,还包括一系列专业性很强的非法律事务,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协调才能顺利展开。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是具体破产事务的执行者,对破产制度的实施效果,特别是个案的审理效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山东省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和服务组织,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集中专业力量制定《山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为山东省破产管理人执业提供标准和规范。

  该指引共有条文260条,分为14个方面,涉及管理人在破产程序和强制清算程序工作的全流程,指明管理人相应程序工作的必要环节。这是山东省破产管理人的第一个规范指引,借鉴吸收了省内外同行的经验和成果,具有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有利于帮助破产管理人提高效率,履职尽责。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戴玉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