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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多处停车场收费五花八门 到底哪个才是标准?
2021年09月15日 10:15 来源:天下泉城

  由济南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大型电视问政节目“直面问题 践行承诺”——《作风监督面对面》2021年9月14日上午再度开问,本期主题是:破解停车难题,规范停车管理。本期节目的上镜单位为:济南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市城乡住建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停车收费公示牌显示,小型客车的收费标准为:“第一个半小时之内”收费1.5元,以后每半小时收费2元。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第一个半小时之内仍然执行2元的收费标准。“(停车收费)承包给一个小公司了。”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工作人员说。

  问政监督员对市区的停车场调查发现,停车收费的依据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标准。一些停车场价格公示牌公示的收费依据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个通知。但是,通过查询得知,2017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显示,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说这个文件已经在2020年7月就废止了。

  个别的停车场收费依据是2013年出台的《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但也有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显示的收费依据为:济南市政府令246号。

  “停车场收费文件也有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谢堃介绍,刚才短片里最后提到的市政府令246号,是2013年出台的一个标准。后来短片中提到的另外一个文件是2017年山东省出台了一个规范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3年。2019年12月19日,济南市出台了482号文,主要是对济南站和济南高铁西站、遥墙国际机场等6个交通枢纽的停车难问题进行收费的相当于一个补丁政策。“所以这些政策叠加起来,就是我们现行的收费标准。”

  谢堃表示,“停车收费涉及千家万户,从去年开始,我们对整个停车管理特别是机动车停车管理,在做调研,已经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社会公示,目的也是最终在原来文件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符合现在时代的要求、符合消费者利益的停车管理规定。我们目前的文件也很快要进入程序。”

  收费依据一直在调整,但收费公示牌为何还是老标准?对此问题,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建森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一次规范行动,对全市的停车场公示,特别是停车依据,和发改委一起,把它调整到位,确保公示的内容和依据是一致的。”

  “对于停车场收费公示的规范工作,我们有的地方没有做好。”王建森说,各个区市场监督部门将和济南静态交通集团一起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把所有的停车公示问题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