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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地
2024年04月07日 16:24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王笑寅 上海报道

  近日,江苏海安商品房“以旧换新”购房政策在江苏全省率先落地,首批惠及15套房置换业主,引起网络关注。

  据海报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海安外,南京、无锡、苏州、常熟、宁波、连云港等地也已推行房产“以旧换新”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海安此次推行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说明了房产“以旧换新”的操作越来越成为今年各地主流的政策工具,从过去的试点性质、自发性质逐渐转变成为有系统谋划、覆盖面广的政策。

  海安:根据旧房价值开具等额定向房票,用于支付新房首付

  今年初,江苏海安市出台试行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在城区核心区内组织实施,2024年计划实施“以旧换新”100套。

  商品房“以旧换新”,是指购房业主拿出手上原有成套住宅房屋,与意向购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议价,双方协商约定合理价格后,过户给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对象,旧房价值开具等额定向房票,用于支付新房首付款,旧房和新房之间的差额由购房者通过自筹、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后,置换成功。

  旧房和新房价格,将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认。新房价格按照售楼部市面上的价格确定,所有折扣、优惠等正常享受。

  据海安发布,截至4月2日,活动报名累计超过400组。其中已成交15套,还有23套正在进行验房、评估。

  专家:“旧房”后续如何利用是关键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海安此次推行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和最近两年各地政策操作是相似的,这也进一步说明,房产“以旧换新”的操作越来越成为今年各地主流的政策工具,从过去的试点性质、自发性质逐渐转变为有系统谋划、覆盖面广的政策。“以旧换新”在县级市海安的推行,也说明了类似政策正在逐渐下沉,并将发挥更好的效应。

  “海安此次的数据说法,更能直观看出此类政策的市场吸引力。此次海安计划推进100套项目,其报名人数超过了400组,说明市场认可好,也说明有较好的消化能力。同时已经有15套成交,说明此类政策已经进入实操层面,实实在在地利好各类二手房买卖和换房需求。”严跃进说。

  据海安发布,收购的“旧房”将作为人才公寓、征迁安置房、公租房,通过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方式,加快旧房去化新路径,积极打造保障性住房新亮点。对此,严跃进表示,类似做法其实说明,各地以旧换新操作和保障房的房源筹措进行了结合,建议各地在推进保障房建设方面,可以适当考虑此类模式,以实现更好的政策效应。

  此外,严跃进还表示,随着以旧换新工作的推进,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疑问,比如说旧房若是去化不佳,是否会让房企等承担风险。“此类问题其实恰说明,二手房后续如何利用也是一个关键。各地要适当关注‘活化利用’这个概念,一些建材和装修企业也可以适当关注,以加快此类房源的保值增值和更好使用。若是使用情况不错,那么基本上账是可以算的清的,相关企业也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所以关键点还是要把此类二手房的后续重新利用作为一项重要研究工作来对待。”严跃进说。

  江苏多地已推行房产“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海报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去年以来,已有多地推出房产“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2023年9月,南京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明确实施“卖旧换新”补助,在部分区域对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2023年10月,宁波启动住房“换新购”活动,购房者可出售二手住房,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具体步骤为,购房者确认改善需求,在活动参与楼盘中选定心仪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明确意向买进和售出房源,签署相关协议。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同时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帮客户缩短二手住房售出周期。若二手住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若二手住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023年10月,连云港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表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为参与“换新购”的购房者提供专属房源和优惠方案。探索 “卖旧换新”新方式,对已出让未建设含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项目,允许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设费,由国企平台限期收购“卖旧”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保障“换新”无后顾之忧。

  2024年3月,常熟发布《常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1条工作措施》,宣布执行“卖旧买新”,在规定日期段内出售自有住房、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可享受一定购房补贴。

  2024年4月,无锡市梁溪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商品房“以旧换新”公告。公告显示,在梁溪区范围内试行梁溪城发集团指定主体回购居民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居民在梁溪城发集团下属控股在售项目新购商品住房。首批次“以旧换新”名额为200名。

编辑:孙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