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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规 构建“1+3+N”运作体系
2026年03月25日 15:58 来源:中新网山东

  中新网山东新闻3月25日电(沈广安 范素娟)3月25日,由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政策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重点解读新出台的《潍坊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重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作体系,提出建立“1+3+N”基金运作模式,旨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服务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

摄影:范素娟

  据介绍,潍坊自2018年在全省率先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来,已累计设立基金122只,规模1699.82亿元,完成投放690.33亿元。其中,市级引导基金参股基金33只,规模754.73亿元,投资506.68亿元,主要投向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动力装备等领域。

  新出台的《潍坊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共6章35条,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在管理运作体系上,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类基金和创投类基金,市级引导基金运作模式由直接参股子基金转为设立母基金、再由母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在审查备案机制上,市县两级政府出资设立母基金或参股设立子基金,须报市级政府批准。

  在基金期限比例上,新办法将创投类基金存续期限延长至20年,并对不同类别基金设置差异化出资比例,其中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市级引导基金或母基金最高可出资60%。同时,允许市级引导基金及母基金适当参股市外基金,拓宽合作视野。

  值得关注的是,新办法建立了容错容亏机制,明确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进行考核,不以正常投资损失作为启动责任认定程序或追责的依据。原则上允许不同类型基金分别出现不超过投资总额50%、50%、30%、20%的亏损,市级引导基金、母基金原则上允许直投项目整体出现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亏损。

  潍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明介绍,潍坊将建立“1+3+N”基金运作模式。“1”是指市级政府引导基金,“3”是指首期规模分别为2亿元、10亿元、1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创业投资母基金和上市公司产业发展母基金,“N”是指引导基金或母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的各类子基金群,横向覆盖重点产业链条、纵向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

  在运作成效方面,市级引导基金参股的33只基金累计撬动社会资本61.94亿元,放大倍数为9.15倍。通过基金招商,已引入晶旺半导体、鑫精合智能装备、奥新医疗等34个企业、项目,签约金额167.74亿元。潍坊市金控集团作为市级引导基金运作主体,累计对368家企业实现投资557.23亿元,助力23家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4家企业实现上市。

  下一步,潍坊将重点关注“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领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投早、投小、投创新”原则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加快基金设立和投放进度,同时依法依规加强基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和出资人合法权益。(完)

编辑:梁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