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山东新闻12月18日电(孙倩)记者17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山东检察机关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5件,其中3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山东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丰富,是中国文物大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衣光军在发布会上介绍,山东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黄河、大运河、齐长城、泰山等重大文化遗产片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小专项监督活动,扎实推进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针对违规建设、保护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
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同步推进。衣光军介绍,山东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办理革命文物类保护案件75件,办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同时积极守护传统村落风貌,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为提升办案质效,山东检察机关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恪守履职边界。全面调查公益损害和违法行为,依法确定适格诉讼主体,有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并依法坚持“当诉则诉”。
衣光军表示,山东检察机关坚持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的工作导向,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15件,回复整改率97.1%;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件。
革命文物是红色基因的载体。发布会上,临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玉红表示,围绕沂蒙精神传承、抗战遗址保护、红色文化开发等,临沂检察机关因案施策,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办理案件39件,推动革命文物保护42处。“依法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革命文物,捍卫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会上发布了6起典型案例,涉及淄博、济宁、日照、青岛、临沂、聊城多地,这些典型案例的保护对象类型多样、监督情形覆盖面广,同时突出行政公益诉讼为主的工作导向,注重社会参与和办案成效。
下一步,山东省检察机关将继续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齐鲁文化瑰宝,为文化强省建设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