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属国企烟台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烟台蓝天集团”)公告显示,据公司有权机构决议,聘任宫志华为总经理,同时,根据新修订《公司法》及《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及要求,决定撤销公司监事会,免去辛宇、张译文监事职务。
此前,据“烟台国资”微信公众号消息,蓝天集团召开高质量发展观摩暨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宫志华主持召开会议。
上述消息显示,宫志华已任烟台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公开简历显示,宫志华,男,汉族,1973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此前任烟台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6月26日,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其中就已披露,宫志华拟任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
烟台蓝天集团是烟台市属国有独资投资性公司,集团成立于1986年,其业务涵盖城市开发、管理服务、文化旅游、能源投资、资产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是一家经营与投资并重、多元化链条布局、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大型城市综合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