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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环境违法又出“新花样” 弄虚作假应对检查
2021年12月21日 15:39 来源:鲁网

  原标题:金晶科技环境违法又出“新花样” 弄虚作假应对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刚刚因为篡改、伪造环保监测数据被通报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晶科技”或“公司”)又因为环保违法被处罚,本次被处罚的原因系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时存在弄虚作假。

  记者从信用中国官网看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的淄环罚字【2021】第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对金晶科技处以11万元罚款。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金晶科技频繁因为环境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相对于单纯的排放超标等,金晶科技弄虚作假应对检查,篡改、伪造环保监测数据的行为,性质更为恶劣。12月7日,“山东环境”官方微信公开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典型案例,金晶科技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被处罚的案例即位列其中。

  通报显示,2021年10月18日,执法人员对金晶科技现场检查时发现,金晶科技5号、6号炉窑,脱硫系统未按要求正常投入吸收剂,而是在自动监测探头附近设置氨水喷射装置喷洒氨水的方式,干扰二氧化硫自动监测数值,形成不稳定的亚硫酸铵气溶胶随烟气直接排入外环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4.6875万元。

  篡改、伪造环保监测数据的行为被当地环保部门认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显然,金晶科技这一次将面临的不仅是经济处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这意味着相关责任方或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淄博市环保部门还曾在今年10月26日对金晶科技出具了3张行政处罚单,

  编号分别为淄环罚〔2021〕02007号、淄环罚〔2021〕02009号和淄环罚〔2021〕02010号。据统计,因该3项违法行为,金晶科技共计被罚款17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