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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蓝图征民意 济南将构建四大更新圈层
2021年11月01日 14:0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近日,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稿首次提出了要构建“历史城区”“二环以内”“中心城区”“市域范围内其他建成区”四大更新圈层的概念,并明确“留改拆”并举的指导思想,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首提“更新圈层”概念

  《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历史城区”“二环以内”“中心城区”“市域范围内其他建成区”四大更新圈层的概念,拟通过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存量低效空间产业提效。这是济南城市更新中的创新之举。

  其中,第一圈层即历史城区。重点加强历史文化要素保护,恢复老城肌理格局及传统风貌,提升空间环境品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严控新建项目高度、体量及规模,探索可持续的更新实施模式。

  第二圈层即二环以内。更新重点区域持续疏解老城非核心功能,包括疏解一般制造业、普通仓储物流、区域性批发市场等功能。明确五类重点更新区域,包括旧住区及城中村,公园、山体、流域等景观地区,重要道路、轨道沿线空间,古城、商埠区、泉城特色风貌带等重要风貌区和小清河特色文化带。

  第三圈层即中心城区。以旧厂区、旧村庄及旧住区改造为重点,保障高精尖新技术产业用地供给,积极发展高端制造业,提高产出效益。推动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大学城等区域更新,促进“学、研、产、城”全面融合。加强旧住区改造及精细化治理,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布局。

  第四圈层即市域范围内其他建成区。以旧村庄及旧住区改造为重点,积极引导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内现状旧村庄更新改造,助力北部建设全面起势;加大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济阳区老城区内旧住区、旧村庄改造提升力度,推动旧工业厂区转型升级;改造平阴县、商河县内旧住区、旧村庄,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改善县城人居环境。

  合理调整城市重点区域建筑高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保护优先,推动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重点推进芙蓉街—百花洲、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及商埠区渐进式更新,避免大拆大建,挖掘机会空间,防止过度商业化。

  围绕“泉·城文化景观”申遗,实施申遗环境整治,恢复泉水文化景观。首先是保护泉水资源,遗产区内各项更新活动须将申遗刚性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其次,统筹申遗核心地区的泉水公共空间整治、文化旅游线路提升、交通组织优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讲述泉水故事,彰显泉城文化提供支撑保障。第三是以申遗为契机,重点实施泉水申遗环境整治、泉水展示系统、泉水周边业态升级、泉水空间活力提升等各项更新任务。

  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开展黄河沿岸生态修复,实施黄河济南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打造黄河生态保护带。加强黄河沿岸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泺口古渡口、百年铁路桥等沿黄重要文化遗迹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加快打造黄河文化教育基地,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

  为彰显“山泉湖河城”一体的城市特色,合理调整城市重点区域建筑高度,贯通山水视线廊道,对廊道内超高建筑进行逐步降层或拆除。按照济南风貌分区引导管控要求,完善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的风貌形象。结合机场、铁路客站等交通枢纽建设及周边片区更新,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的门户形象。

  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为防止“大拆大建”,《征求意见稿》提出,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在更新过程中,济南市还将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积极开展适老化改造,建设无障碍设施,推动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在古城区、商埠区、商业中心、居住集聚区建设“交通慢行区”,鼓励新能源汽车上路,在城市更新中补充完善新能源配套设施。加快沿铁路轨道、沿主要干道以及轨道交通接驳换乘枢纽周边地区的更新改造。重点对以轨道交通为主体的大容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用地进行整合和功能调整,助推TOD建设,促进场站立体化、综合化、一体化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