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由海关实行“境内关外”全封闭监管,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查,一次查验”和特殊税收、外汇管理政策的经济区域。潍坊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崭新的特殊区域,是加工贸易监管最有效、手续最简便、通关最快捷的海关监管区域;是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运作机制最灵活的经济开放先导区。该区位位于潍坊市东部,北靠309国道和济青高速公路15号路口,南临胶济电器化铁路,东有潍莱高速公路;距青岛、济南两个国际机场分别为120公里和180公里,距潍坊机场10公里;距韩国首尔、釜山及日本东京只有1小时航程;距青岛港和潍坊港分别为150公里和50公里;距潍坊火车站仅有5公里;交通十分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潍坊出口加工区总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并在加工区围网外南侧规划了3.8平方公里的产业配套区和生活配套区。目前一期围网1.7平方公里范围内实现了“七通一平”,于2005年8月顺利通过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并正式封关运行。2006年4月,潍坊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出口加工区的发展速度,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其带动和辐射功能,将加工区从潍坊高新区划出,单独设立潍坊出口加工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特区特管”,使加工区真正成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到目前为止,潍坊出口加工区已引进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家的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17个,其中在建项目8个、拟开工项目9个,总投资50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进出口额12亿美元。
潍坊出口加工区内鼓励设立出口加工型企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按照潍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实行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提高园区建设管理水平,使其成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发展、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示范区。
潍坊出口加工区现与青岛保税区建立了区区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目前,青岛保税区正在潍坊加工区内建设山东宝泰科技产业园。潍坊市委、市政府将全力支持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推进双方合作,以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促进产业园和园区做大做强,力争使投资者得到应有的最大回报。
根据发展需要,加工区将被赋予保税物流功能,并允许研发中心进驻。潍坊出口加工区将充分发挥政策优势、通关优势和环境优势,努力将其建设成为承接跨国公司转移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制造环节、研发中心的重要基地;成为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开展保税物流业务的重要节点;成为面向国际市场,汇集大型下游高新技术龙头企业的聚集区;成为率先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先导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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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
潍坊出口加工区实行“境内关外”政策,即:“四不、四免、二退、一保”特殊优惠政策。
四不: 一是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二是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
三是国家对加工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四是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四免:一是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
二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进境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三是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进境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四是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免征出口关税。
二退: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基建物资等,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
一保: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所得税: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算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当年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建立的先进技术企业,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汇管理: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须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须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编辑:郄汝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