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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整治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 三类车辆享优惠
来源:济南时报 加入收藏   【大字】 【中字】 【小字打印该文章

中新山东网1月15日电  近日,山东省交通厅开始集中治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力争从今年2月起,全面杜绝这一现象。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只有三大类车辆可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军队、武警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抢险救灾车辆,绿色通道车辆;国务院及部委规定的运输禽类及其产品车辆;省级人民政府行文规定的驻鲁院士车辆,免公路养路费同时免普通路桥通行费的车辆,享受通行费减免的高档客车,抢险救灾及进出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港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

从去年12月底起,全省各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减免车辆通行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清理整顿建议并上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将会同省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确定今后我省收费公路减免通行费车辆目录,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据悉,目录确定后,交通部门将统一印制明细表,分发各收费站,作为收费工作人员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操作依据。凡是在公布明细表范围之外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均应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省交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清理情况、依法收费情况进行抽查。 (王凯  王赓)

 

衣晓娟 编辑:衣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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