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滚动新闻 | 新闻纵览 | 山东要闻 | 政经新闻 | 社会大观 | 体育竞技 | 科教文卫 | 图片新闻 设为首页
休闲旅游 | 房产置业 | 车行天下 | 保险理财 | 购物超市 | 中新视频 | 招商天地 | 山东名企 | 齐鲁英才 加入收藏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山东要闻
济南开始严查偷、漏费车 拒缴将强制执行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加入收藏   【大字】 【中字】 【小字打印该文章

中新山东网11月5日电 从即日起至2007年年底,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未按规定缴纳养路费以及套牌、假牌、报停偷驶等恶意偷逃养路费的违法行为。对拒不缴纳的漏费车,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齐鲁晚报消息,为了加大稽查力度,增加路查的范围和密度,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养路费征稽部门专门成立了两个稽查大队,专项稽查偷、漏养路费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公路养路费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对恶意拖欠、偷逃公路养路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路查过程中,无养路费缴讫证的车辆将被稽查部门依法查扣,车主在按规定缴纳养路费后,方能继续使用车辆,对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明年正常征收公路养路费。公路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为了您的车辆正常行驶,请遵纪守法,按时自觉缴纳养路费;故意漏费的单位和个人要打消侥幸心理,尽快到公路部门补缴养路费,以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车主可就近到养路费征收网点或工商银行代缴费网点缴费。新挂牌的车辆须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均为原件)到就近的养路费征收网点办理养路费登记手续。从次月起可到就近的养路费征收网点或工商银行代缴费网点办理缴纳手续,19个工商银行代缴费网点已在市内各养路费征收网点公示。

济南市各养路费征收网点地址及电话:养路费征收一所(北园路236号,电话:88979032)、养路费征收二所(经十路127号,电话:82908277)、养路费征收三所(文化东路51号,电话:83195215)、历城区征收科(花园路111号,电话:88901451)、章丘市征收科(荷花路81号,电话:83217975)、长清区征收科(灵岩路1399号,电话:87221377)、平阴县征收科(五岭路114号,电话:87870387)、济阳县征收科(龙海私营园富阳街,电话:84230025)、商河县征稽办(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4884026)。 (记者 杨传忠 通讯员 杨卫国 宋英姿)

刘祺 编辑:刘祺
相关新闻: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