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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公务车辆实行“挂牌上岗”
来源:中新网山东新闻 加入收藏   【大字】 【中字】 【小字打印该文章

中新山东网济南5月27日电(通讯员  杨建红  蔡中锋)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日前对定编的539辆公务用车全部实行了“挂牌上岗”,此举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强化了监督,降低行政成本。

今年以来,牡丹区对全区的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摸清了公务用车的底数。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对全区的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其主要内容如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用车,包括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面包车、工具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管理。凡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务用车,一律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下放置“牡丹区公务用车”专用标识。各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区财政局驻各单位会计工作站对纳入编制管理、配有“公务用车”专用标识、统一编号的车辆,如实报销车辆燃修、保险等各项费用;凡无编制、无“公务用车”专用标识、无编号的车辆,各财政所、会计工作站一律不得报销任何费用。

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负责对各财政所、会计工作站报销车辆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报销无编制、无“公务用车”专用标识、无公务用车统一编号或弄虚作假将其它车辆费用充入编制内车辆费用中报销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

张璐 编辑: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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