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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镇住户情况调查 严禁修改调查数据
来源:齐鲁晚报 加入收藏   【大字】 【中字】 【小字打印该文章

中新山东网7月11日电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山东省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近日,山东省将在部分市、县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据《齐鲁晚报》报道,山东省决定从近日开始在全省抽中的重点调查市、县进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基本情况调查样本量应是经常性调查户数的10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收支状况、住房状况;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及社会保障状况。  

此次调查的目的:一是全面系统地收集我省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和解决好民生等问题提供参考信息;二是为2008-2010年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保障未来3年经常性住户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三是利用此次调查数据,评估现行住户调查工作中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和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此次调查工作由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切实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结果。修改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张璐 编辑: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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