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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屋养老金缴存方式改变之解读
来源:生活日报 加入收藏   【大字】 【中字】 【小字打印该文章

调整后如何缴纳“房屋养老金”

据了解,调整后的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方式分为三步。

首先,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房屋办理初始登记前,持有关资料到市房管局办理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开户备案手续,并依据小区已竣工楼房的测绘报告和购房合同,录入济南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维护购房人及其所购房屋的信息,并打印“济南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缴存通知单”(简称 “通知单”)。

第二步,购房人持“通知单”到上面载明的承办银行业务网点缴存维修基金,领取“济南市商品住宅维修基(资)金缴存凭证”。

此外,对于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但未建立维修基金制度的住宅小区(含独立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按前二款的规定办理维修基金开户备案手续,通知购房人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及时缴存维修基金。

调整后是否会影响房屋产权登记

据介绍,新的缴纳方式实行以后,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购买商品住宅(含与住宅结构一体的非住宅用房)的单位或个人,自2007年3月1日起申请办理所购房屋所有权证时,应提交维修基(资)金缴存凭证。对未缴存维修基金的,房管部门不予受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申请。

代收单位逾期不交将被处理

维修基金代收单位必须于2007年3月31日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全部缴存至市房管局专户,逾期仍未足额缴存的,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处理。

另据了解,市房管局将在各小区公示小区已缴存维修基金的账目明细,接受业主的监督。(张子森 李丽)

 

衣晓娟 编辑:衣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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