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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21件 赔偿数额共计1.6亿元
2024年12月31日 17:40 来源:中新网山东

  中新网山东新闻12月31日电(周艺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于志涛31日透露,近年来,山东法院积极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制裁严重侵权行为,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赔偿。2024年,山东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21件,赔偿数额共计1.6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4%和235%。

12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做实严格保护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韩国健 摄
12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做实严格保护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韩国健 摄

  12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做实严格保护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韩国健 摄

  当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做实严格保护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第二批)》(以下简称“《典型案例(第二批)》”)。

  于志涛称,今年发布的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在法律适用上更加坚决,保护更加充分,其中多个案件全额支持了权利人的赔偿诉求。同时,案情也更加复杂,其中多个案件均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对法官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徐兴军发布了《典型案例(第二批)》并举例称,“美盛”肥料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与不正当竞争侵权获利相结合确定赔偿数额的典型案例。

  “法院通过将商标侵权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精准区分,根据被诉标识使用情形分别确定商标及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的知识产权贡献率,结合侵权人行业排名及官网侵权商品数量确定侵权商品销量。”徐兴军介绍说,之后再考虑侵权商品单价、利润、侵权时间等因素,确定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及倍数,进而根据权利人主张确定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获利。

  徐兴军表示,本案的裁判,对惩罚性赔偿基数的精细计算以及在同时分别适用惩罚性赔偿与侵权获利相结合的情况下,如何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进行了有益探索,展现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国际形象。(完)

编辑:沙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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