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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营等4地纪委监委通报11起典型问题
2022年12月27日 09:52 来源:大众日报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聊城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许营镇人民政府安监办主任高立防、许营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杨永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午间饮酒问题。2022年2月18日中午,高立防、杨永旺接受辖区内某钢管公司负责人宴请,饮用高档酒水,由该企业负责人支付餐费439元。2022年4月,高立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永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许营镇供销社主任王文田违规公款报销招待费、个人电话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至2020年,经王文田签字确认,许营镇供销社在无事由、无公函、无清单的情况下,报销招待费98344.71元;2015年至2020年,王文田利用担任供销社主任的职务便利,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9766.1元手机购置费、电话费进行报销;2015年9月,王文田决定将其代销酒水用于发放职工中秋节福利,共计8400元。2022年12月,王文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顾官屯镇供销社主任赵梅伪造招投标材料,弄虚作假掩盖违法程序问题。2014年6月,顾官屯镇供销社委托不具备建设资质的施工队修缮办公用房,为掩盖程序违法问题,赵梅授意他人伪造招投标资料。2022年4月,赵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垦利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垦利区永安镇兆丰村文书王云亭侵占土地承包费问题。2009年至2014年期间,王云亭私自向承包户索要应属于原一小队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费3000元,据为己有。2022年3月,王云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垦利区垦利街道围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培贞私改土地承包合同期限问题。2014年2月,围子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对围子村“六百亩地块”对外承包,承包期限为8年。时任围子村党支部书记李培贞违反议事规则,私自决定与承包商签订了18年承包合同。李培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李培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营河口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河口区河口街道八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乃余挪用村集体资金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07年,河口街道八吕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乃余挪用八吕村村集体资金87630元用于个人企业生产经营。2011年2月、2012年1月,王乃余先后2次还款共计64690元,剩余22940元直至2022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方才归还八吕村村集体。2022年8月,河口街道党工委给予王乃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河口区新户镇四顷二村党支部委员李金忠骗取农村旱厕改造工程款问题。2014年11月,新户镇四顷二村党支部委员李金忠承接新户镇12个村的农村旱厕改造项目。李金忠实际改厕499套,上报改厕510套,骗取工程款0.99万元。2022年10月,河口区纪委给予李金忠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博兴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县公安局派驻县保安服务公司警务联络员杨永平违规在内部食堂宴请他人等问题。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杨永平先后多次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食堂宴请同事、朋友等,菜品、酒水均由该食堂提供;2022年6月,杨永平违规使用县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县纪委给予杨永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信息宣传与舆情股股长郝永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1年至2012年,郝永冰及家人先后与某食品有限公司牟某某前往多地旅游,部分费用由牟某某承担。郝永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给予郝永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撤职处分。

  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节能科技和勘察设计股负责人胡健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年初,胡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房地产公司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县监委给予胡健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湖滨镇寨郝中心学校原校长韩彪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8月至2021年8月,湖滨镇寨郝中心学校将寨郝村拨付给学校的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教师奖金、教师节过节费、领导班子补助、其他补助补贴和实物等,时任湖滨镇寨郝中心学校校长韩彪、卞福刚对此负有责任。二人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韩彪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卞福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