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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率先推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 最高奖励50万
2022年06月09日 09:59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6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应急厅了解到,山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近期,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对企业员工吹响安全生产举报哨声给予重奖激励和严格保护,山东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家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鲁应急字〔2022〕8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文件。

  《意见》提出,“吹哨人”是企业内部举报人,“吹哨人”举报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吹哨人”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履行有奖举报财政保障职责,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吹哨人”举报重奖激励制度,依法履行“吹哨人”举报奖励职责,做到应奖尽奖、依法重奖、依规快奖。“吹哨人”(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企业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近期,山东省辖区内某矿山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经核查属实,应急部门对“吹哨人”重奖50万元并兑现到位,该奖励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领域最大的一笔单项奖励。

  2022年1-5月份,山东省共接办各类安全生产举报7017件,为去年同期的3.1倍;发放举报奖励资金79.07万元,为去年同期的4.3倍。山东各市均建立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公布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举报受理渠道。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拨打12345、登录各行业部门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事项具体奖励情形,对有功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同时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