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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公安分局质效并重践行行政案件办理新模式
2021年11月18日 16:55 来源:中新网山东

  中新网山东新闻11月18日电 (尹伟)今年以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将严守办案期限作为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一抓时效,将杜绝办案超期作为底线要求;一抓质量,以案件质量提升作为根本追求;一抓队伍,以民警执法素质提升作为内生动力,实现了行政案件办理质效的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分局共受理行政案件4818起,办结3377起,办结率70.1%,其中快办案件占比75.6%,办案效率指数9.18,在全市名列前茅。未引发一起行政败诉案件、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有效提升了执法质效。

  抓时效,“三个强化”促进行政办案效率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制定下发《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细则》,对适用快速办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办理期限、流转程序、职责分工、依法终止等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制定关于“流动人口、内保、机修业”等常见行政管理类案件快办模版,明确了法律依据、证据规格、自述材料要求等办案要点,为基层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提供明确指引。二是强化巡查通报。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执法监督预警功能,对各单位行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形成“各单位案管室每日梳理、分局案管中心每周通报、法制民警每月调度”无缝衔接的监督模式,对即将超期案件提前一周发送短信到主办民警和所领导进行催办提示,有效避免了超期问题发生。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确定“主办民警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包片法制民警负监督责任”分梯次负责原则,针对有责超期案件,采取“三个一律”方式落实责任,即“一律下发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一律认定为执法过错、一律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有效破解责任不清、追责疲软难题。

  抓质量,“三项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一是“四级议案”确保定性准。对案件定性有争议的,视疑难复杂程度,实行“法制大队内部议案,分局领导召集集体议案,与区法院提前沟通议案,提交区政法委牵头议案”四级议案机制,与其他部门统一法律理解,有效破解基层民警“决定难”的问题。今年共通过“四级议案”解决案件定性问题43条。二是“五必看一必问”确保审核严。健全事中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五必看一必问”,即“案卷材料必看、案件音视频证据必看、法律文书规范必看、引用条文必看、裁量标准必看”和“是否存在复议诉讼风险必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程跟踪落实,切实做到依法规范、质效并举。三是“三项考评”确保质量高。实行案件边审边评,在法制审核环节发现执法问题立即通报;实行案件每周复评,核实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实行每月法制民警交叉互评,按AB角分工,A角、B角互相交换审核案件,全面排查发现执法问题,同时对本月即将到期的行政案件全面梳理,重点催办,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真正实现执法质量常态严管。

  抓队伍,“三个层次”促进民警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一是以考促学。按照“干什么、考什么”,“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围绕办案新警、法制员、所队领导三个重点层面,依托鲁警E法通、执法助手APP等信息化平台,定期开展在线法律知识考试测评,通报考试比武成绩,并直接与单位的执法质量考评和个人办案积分挂钩,真正实现以考促学的效果。二是以训助考。将执法资格考试纳入全局法制重点工作,开展全员培训,并积极组织发动执法办案民警参加执法资格高级考试。同时,对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在干部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进一步激发全警参考热情。三是以会促训。每月召开法制员例会,对案件即将超期等苗头性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处置”,将行政执法监督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建设“会用法治思维、会做群众工作、会解执法难题”的“三会”基层执法队伍,夯实一线行政执法力量。(完)